5块钱的劣质打火机引燃1万元的博柏利(Burberry)外套,打火机销售者和生产商谁来赔?赔多少?日前,上海金山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张先生是个生意人,某日与客户交谈时,面对面站立的客户发现张先生的外套突然窜出了火苗。惊觉后的张先生赶忙把衣服脱了,二人手忙脚乱扑灭火苗。
所幸险情发现及时,并未直接伤及人身,但是张先生的外套被烧出了一个大窟窿,散发着烧焦的难闻气味。张先生从地上捡起外套,此时,从衣服口袋里掉落一支烧得黑漆漆的打火机,这是半小时前他在一家杂货店买的,顺手揣进了外套兜里。
若是放在平时,张先生也许就与店铺老板理论几句,让老板道个歉、稍作补偿,但这件衣服买了不足两个月,还是奢侈品牌博柏利,价值1万元。
张先生拿着破损的衣服和打火机到杂货店讨要说法,要求老板按照衣服售价1万元进行赔偿。张先生购买打火机的价格是5元,要以2000倍的价格赔偿,杂货店老板说什么也不肯同意,指出要联系打火机的生产商,查明是否属于瑕疵产品。

眼见事情久拖不决,张先生遂一并将杂货店和打火机生产商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并赔偿衣服损失1万元。
生产商表示,愿意赔偿,但张先生的衣服不是全新的,已经穿了一段时间,应当折旧后计算损失。
张先生则坚决要求全额赔偿,只穿了一个多月,怎么也不能说是旧衣服,即便要折旧也计算不了多少。
案件审理阶段,法官表示,目前张先生与杂货店、生产商三方对损害事实基本没有异议,若三方对损失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各方来说都可能会增加诉讼成本,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若调解不成,或对损害发生原因产生争议,则还需要进一步对起火原因、打火机质量进行鉴定,只会将问题愈发复杂化。经过法官细心地说明和耐心地劝导,最终三方各退一步,生产商同意赔偿张先生5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1、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损,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系典型的加害给付,即交付了不合格产品,不仅无法正常使用,还危害到了消费者购买行为之前原本的自身权益。杂货店虽已给付张先生打火机,但该打火机在品质上有瑕疵,不仅使张先生使用打火机的履行利益受到侵害,且自身衣物的固有利益也受到侵害。在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竞合的场合下,可以择一主张权利。本案中,张先生选择的是赔偿衣物受损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消费者因产品缺陷受损,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以及生产者均需对消费者负责,消费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既可以向销售者主张,也可以向生产者主张。但查明产品缺陷或者过错原因的,先行赔偿人赔偿后具有追偿权,由过错方承担最终责任。
本案中,张先生一并将销售者与生产者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情况,实际上最终也是由生产商负责向张先生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法官提醒,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类似打火机等易燃易爆产品后,应当妥善保管,尽量减少与易燃物品的直接接触,降低危险的发生概率,减轻危险发生后的损害后果。对于销售者而言,应当在进货时对商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售商品符合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并妥善保存管理商品。对于生产商而言,则应当尽量提高产品质量,尤其是要确保产品的使用安全这一基础标准,避免因商品瑕疵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而负担先行赔偿乃至终局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