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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吴某日

违法行为人陈某呷
2月20日下午3点左右,宁南县白鹤滩镇衫木箐村1组村民吴某日、陈某呷擅自携带火种(一次性打火机)进入宁南县白鹤滩镇衫木箐村封山育林区,被宁南县公安局白鹤滩中心所民警在林区巡查工作时发现并制止,违法人吴某日、陈某呷对他们在防火期内违反《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规定,擅自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两人均被宁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的罚款。
内容来源丨宁南县融媒体中心
主编:蒋映春
编辑: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