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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发泄不满情绪,厦门一男子竟拿出打火机点燃……法院判了!

信息来源:uuuuuuu.com   时间: 2021-04-20  浏览次数:22

  饮酒后为发泄不满情绪

  竟然在小区内点火烧车

  这名男子被判刑了

  就在昨日

  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典型案例

  被告人因构成放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去年4月

  王某饮酒后至集美区一小区内

  心情低落的他

  用打火机先后点燃两部车辆的挡泥板

  车辆起火后

  王某逃离现场

  因火势蔓延

  导致第三辆车受损

  幸好火势被居民和物业人员发现

  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将火扑灭

  当日

  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归案后

  王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期间,王某家属代为赔偿,取得了3名被害人的谅解。法院还查明,被告人王某曾于2019年11月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集美区法院认为

  王某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

  造成他人财物损失达44035元

  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但已构成放火罪

  王某具有前科

  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等情节

  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解释

  放火罪的成立条件是对公共安全造成具体的危险,换言之,只要放火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即便并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对行为人也应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彭菲 通讯员:集法

  编辑:卢婷雯?审核:蔡文演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打火机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