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凌晨5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的安检大厅,旅客杨某乘坐航班由北京飞往海拉尔,将一个一次性打火机藏匿于右脚脚踝处。
杨某说,藏匿打火机是一个误会,我没想到掉入脚踝处。但这种谎言很快就被拆穿。
最终,杨某被西航站区派出所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无独有偶,7月16日晚上6点46分,同样是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里,旅客程某欲乘坐航班前往深圳,在过检时被查出在袜子李藏了一个一次性打火机。
程某是和儿孙一起来京游玩的,当天返回深圳。眼看自己的打火机被查出,程某不以为然,觉得大不了不带了,可他并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罚。最终,西航站区派出所民警对这两名违法人员分别罚款500元。据了解,今年以来,仅西航站区派出所就查出将近一百余起旅客藏匿打火机的案件,藏匿方式也是花样百出。
10月4日上午9点20分,旅客蔺某欲乘坐航班由北京飞往长沙,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过安检时,被安检人员查出将一个打火机藏匿在腰带扣内。
2019年10月4日下午2点,旅客谢某乘坐航班由北京飞往珠海,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过安检时,将一个一次性色打火机藏在右手手心,被安检工作人员查出。
8月17日晚上8点28分,田某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国内安检通道过安检时,被查出在携带的金属水杯套内和烟盒内藏匿一个被分解的黄色一次性打火机。
8月23日上午9点19分,旅客沈某将6个一次性打火机藏匿于随身携带的水杯内,被安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
据了解,多数旅客藏匿打火机是因为烟瘾较大,对安检环节心存侥幸,殊不知将打火机等违禁物品带上飞机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和第三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藏匿火种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最高可面临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