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
湖北天门市一男子
故意在加油机旁吸烟
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
拿出灭火器
对准男子狂喷2次将火源扑灭
当天晚上7时许
66岁的李某酒后到加油站加油
但因为没带身份证无法用容器加油
遭拒后李某心生不满
竟故意在加油机旁用打火机点烟
工作人员多次上前对他进行劝说
但他仍然不听劝阻
坚持点烟
当时距离加油机仅两米远
△ 李某欲在加油站点烟,工作人员劝阻
为避免造成安全事故工作人员立即用灭火器对其喷射并及时报警由于受不了灭火器的喷射李某将车开出一段距离但他仍然没有熄灭手上的烟
直到工作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第二次喷射李某才将车驶离加油站
因李某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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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天门